

对当代电影史而言,昆汀塔伦提诺无疑是最具影响力的导演之一。从《黑色追缉令》到《从前,有个好莱坞》,被誉为鬼才的昆汀,为电影叙事与美学带来一股活水,仅用九部电影就奠定自己於影坛的大师地位。这些年来,昆汀的十部电影宣言,蔚为影坛最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我们等来他宣称的收山之作之前,昆汀出版的这本《狂野电影史》,令我们想起,投身电影产业之前,昆汀只是一个热爱电影的录影带出租店店员;同时也让我们想到,那部谣传被弃置的第十部电影《影评人》。非科班出身的他,凭藉着对电影的狂热,如同海绵一般,贪婪地从各种媒材汲取而来的电影养分。现在,《狂野电影史》推出了中文版,昆汀透过文字,带我们回到他还是小小影迷的 70 年代,一窥这些滋养他的电影面貌。
以下撷取自《狂野电影史:跟着昆汀.塔伦提诺飙电影》第一章
小昆汀看大电影
一九六○年代末、七○年代初,座落於洛杉矶的「蒂芬尼戏院」(Tiffany Theater)是具有独特文化资产的地标。这个戏院置身於好莱坞林立的众多电影院当中,但是特色鲜明。首先,它并不位於好莱坞大道(Hollywood Boulevard)。在好莱坞戏院群中,只有「圆顶戏院」(Pacific Cinerama Dome)傲立於日落大道(Sunset Boulevard)和藤街(Vine Street)的交叉口,其他大戏院都位处老好莱坞游客最後的避风港──好莱坞大道上。
大白天里,好莱坞大道上游客熙熙攘攘,他们参观好莱坞蜡像馆,低着头走过星光大道(Walk of Fame),细数脚下经过的明星大名〔看哪,老婆,艾迪.坎托(Look Marge, Eddie Cantor)呢。译按:Marge是很普通的乡下女人名字,艾迪.坎托是一九三○、四○年代老牌艺人〕。好莱坞大道吸引了所有的游客,这里有闻名世界的中国戏院(Grauman’s Chinese Theatre)、埃及戏院(Egyptian)、派拉蒙戏院(Paramount)、潘特吉斯戏院(Pantages)和时尚戏院(Vogue)等。然而,一到日落,游客们纷纷回到下榻的假日饭店, 好莱坞大道便立刻被属於夜晚的人们占领,变成「怪奇好莱巫」(Hollyweird)。
不过,蒂芬尼戏院不仅位於日落大道,也在拉布雷亚街(La Brea)以西的日落大道上,这一区是日落大道西段(Sunset Strip)。
所以,这有差吗?
差别可大呢。
在那个年代,古典好莱坞的怀旧情绪大肆席卷这片地带。劳莱与哈台(Laurel and Hardy)、菲尔兹(W. C. Fields)、查理.卓别林(Charlie Chaplin)、卡洛夫(Boris Karloff)的科学怪人(Frankenstein)、金刚(King Kong)、珍.哈露(Jean Harlow)与亨佛莱.鲍嘉(Humphrey Bogart)的画像、图画和壁画随处可见〔这时间点也是伊莲.哈夫拉(Elaine Havelock)着名迷幻海报风行的年代〕。特别是在好莱坞中心区(拉布雷亚街以东)。然而,一旦你沿着日落大道往西开车过拉布雷亚街,这条大道就变成了「日落大道」,从老电影发展出来的怀旧好莱坞逐渐消失,这区的好莱坞变成了嬉皮夜店的集散地,年轻文化取代了古典好莱坞。充斥在这区的摇滚夜店(Whisky a Go Go, London Fog, Pandora’s Box),让「日落大道」名噪一时。
就在这块摇滚夜店区,本.法兰克咖啡店(Ben Frank’s Coffee Shop)的对面就是蒂芬尼戏院。
蒂芬尼戏院不会放映像《孤雏泪》(Oliver!)、《国际机场》(Airport)、《万世师表》(Goodbye, Mr. Chips)、《飞天万能车》(Chitty Chitty Bang Bang)、《金龟车》(Love Bug)这类的电影,甚至也不会放《霹雳弹》(Thunderball)。蒂芬尼是《浮士托音乐节》(Woodstock)、《变调摇滚乐》(Gimme Shelter)、《黄色潜水艇》(Yellow Submarine)、《爱丽丝餐厅》(Alice’s Restaurant)、《安迪.沃荷的垃圾》(Andy Warhol’s Trash)、《安迪.沃荷的科学怪人》(Andy Warhol’s Frankenstein)以及劳勃.道尼(Robert Downey)的《庞德》(Pound)等电影的老家。
这些电影都是蒂芬尼戏院会放的片子。虽然蒂芬尼不是洛杉矶第一家放映《洛基恐怖秀》(The Rocky Horror Picture Show)的戏院,甚至也不是第一家固定放映午夜电影的戏院。但从这部电影後来成为电影史的传奇来看,蒂芬尼戏院是第一个真正让《洛基恐怖秀》现象全面爆发的地方──这里的观众会扮装前来戏院赴会,台上有配合电影剧情的表演、恐怖惊悚短片的放映、主题之夜等。整个七○年代,蒂芬尼一直是反文化药物电影的大本营。有些片子成功了〔法兰克.扎帕的《两百家旅馆》(Frank Zappa’s 200 Motels)〕,有些却不然〔佛雷迪.法兰西斯(Freddie Francis)导演、哈利.尼尔逊(Harry Nilsson)与 林哥.史达(Ringo Starr)主演的《吸血鬼之子》(Son of Dracula)〕。
一九六八到一九七一年间出现的反文化电影,无论品质好坏,都令人兴奋雀跃。这类电影需要观众群聚一起看,最好嗑药嗑到嗨再看。不过很快地,蒂芬尼风光不再,因为一九七二年开始出现的嗑药电影(niche marke)已是小众电影市场的後期了。
如果蒂芬尼戏院有个最辉煌年代,那就是一九七○年。
在这一年,我刚满七岁,第一次去蒂芬尼戏院看电影,当时我妈(康妮)和我的继父(科特)带我去了一场双片联映(Double Feature)──约翰.艾维森(John G. Avildsen)的《乔》(Joe)和卡尔.雷纳(Carl Reiner)的《爸爸去哪儿》(Where’s Poppa?)。
等等,你在七岁时就看了《乔》和《爸爸去哪儿》的双片联映?
不要怀疑,我看过。
那是一次难忘的观影经验,因为我是在这个当下回溯这段记忆,但是对於当时的我,那次经验并不算文化冲击。如果依据作家马克.哈里斯(Mark Harris)的时间表,新好莱坞革命开始於一九六七年。所以,我最初去戏院看电影那几年(我出生於一九六三年)正好是革命的开始(一九六七年),
电影革命战争(一九六八—六九年),以及革命战争胜利的那一年(一九七○年)。这一年,新好莱坞正式取代旧好莱坞。
艾维森的《乔》在一九七○年上映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计程车司机》(Taxi Driver)显然受到这部片的影响〕。可惜的是,在过去的五十年间,这部冲击力超强的电影已渐渐被遗忘了。这部片讲述了一位烦恼的上层中产阶级父亲〔由丹尼斯.派崔克(Dennis Patrick)饰演〕,在当时的嬉皮药物文化风潮中,他失去了女儿〔苏珊.莎兰登(Susan Sarandon)饰演,这是她的银幕处女作〕。
派崔克来到女儿与她废物吸毒男友合租的肮脏公寓,後来打烂了他的头(当时女儿不在场)。他孤坐在一家小酒馆,思考他刚犯下的暴力犯罪时,碰到了一个名叫乔的种族主义、嗓门特大的蓝领工人〔由彼得.波尔(Peter Boyle)饰演,演出非常精彩〕。刚下班的乔在酒吧坐下来喝啤酒,开始对嬉皮、黑人和一九七○年代的社运份子,大声咆哮,喊着「不喜欢美国就滚蛋」(America, love it or leave it)。在这个劳工阶级出没的小酒馆里,根本没有人要鸟他(酒保甚至对他说,而且显然不是第一次:「乔,你闹够了吧!」
乔的呢喃自语,最後感慨地吐出一句:「应该有人把他们(嬉皮)都杀了」。嗯,派崔克刚杀了一个这样的嬉皮,他默默地在酒吧里忏悔,只有乔听到了他的心声。
接下来是两个不同阶级男性之间诡异的对立,彼此间也产生一种共生关系。他们并非完全是朋友(乔其实在趁机敲诈这位痛苦的父亲),但在一种带着黑色幽默的扭曲过程中,他们真的变成朋友。
这位德高望重的中产主管阶级男性,肯定了这位底层阶级,鬼吼鬼叫的蓝领脏鬼的法西斯咆哮。
乔彷佛想利用敲诈来胁迫派崔克加入自己这一国,他分享了这位杀人者的黑暗秘密,从某方面来看,也共同承担了杀人罪责。如此的机制作用,释放了蓝领阶层的慾望和压抑,也抹除了上层文化人的罪恶感,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目的性的正义。最後,这两个男人配戴自动机关枪,在一个悲剧性的、具有讽刺意味的定格画面中,父亲处决了自己的女儿。
这片子很厉害吧?你一定也同意。
但是,我如此这般剧情描述,根本无法表达这部片有他妈的多好玩。
《乔》是一部残忍、丑陋、暴力的电影,一部以探讨美国阶级为核心的黑色喜剧,其中带着一丝讽刺,也带着一份野蛮的恶趣味。片中呈现的蓝领阶层、中上阶层和年轻人文化,都用恶质的角色来象徵(片中的每个男性都是讨人厌的白痴)。
从今天的角度,把《乔》定位成黑色喜剧,可能有所争议。但是这部片刚上映时,绝对不是如此。我当时看完了《乔》,马上把这部片晋升为我所看过最惨烈的电影(这个地位,一直到四年後我看了《左边最後那栋房子》(The Last House on the Left)後才跌落排行榜)。老实说,这片子最让我毛骨悚然的部分,是片子一开始两个毒虫居住公寓的脏臭。它真的很让我反胃〔即使《疯狂杂志》(Mad Magazine)恶搞毒虫公寓的夸张呈现,也让我感觉有点不舒服〕。然而在一九七○年,蒂芬尼戏院的观众刚开始看这部片时都很安静。
不过,当丹尼斯.派崔克走进小酒馆,彼得.波尔扮演的乔一出场,观众就开始爆笑了。成年观众马上从带着厌恶情绪的沉默,一秒变成高昂的终极兴奋。我记得几乎乔所说的每一句屁话,都把观众搞到爆笑。那是一种高层次的笑;他们在笑乔。但他们是也是与彼得.波尔一起笑,波尔带着自然的原力,融入了整部电影。才华洋溢的编剧诺曼.韦克斯勒(Norman Wexler)为他写了一堆超夸张的台词。而波尔的喜剧演出,舒缓了这部片的单调丑陋。
乔并没有因此变得比较讨人喜欢,但他确实把大家逗乐了。
艾维森结合彼得.波尔的超级喜剧演出,加上这场残酷野蛮的垃圾戏,调配出一杯混合了屎尿的鸡尾酒,一种让人觉得很烦的美味。
乔说出来的满嘴干话令人崩溃。就像几年後的《鬼马双警》(Freebie and the Bean)一样,观众或许会因为自己笑了出来而感到罪恶,但是我要告诉你,他们就是笑了。即使年仅七岁的我也笑了。那并不是因为我听得懂乔在说什麽,或者是我很欣赏诺曼.韦克斯勒的对白。我所以会笑,原因有三:第一,整场戏院的成年人都在笑。第二,即使是我,也进得去波尔表演的喜剧气氛。第三,乔一直在谩骂,对於一个小朋友,看到一个好玩的人乱骂一通,简直好玩死了。我记得当那场酒馆戏的笑声开始稍微平息下来时,乔从酒吧凳子上一跃而起,走去点唱机,丢了些硬币进去。他一看到点唱机上的歌单(我猜)都是黑人灵魂音乐,马上开始大吼:「妈的了,连他妈的音乐都被他们搞烂了!」蒂芬尼戏院内的观众,马上爆出更大更猛的笑声。
但酒吧戏结束後,丹尼斯.派崔克和他的老婆去乔家里吃饭之後的某个时刻,我睡着了。我因此错过了乔和他的新信徒大开杀戒,狂砍嬉皮的整场戏。对此,我妈深感欣慰。
那天晚上开车回家的路上,我记得妈妈对科特说:「我很高兴昆汀在电影放完之前就睡着了。我不想让他看到结局。」
坐在後座的我问道:「结局发生了什麽事?」
柯特对我补充了我错过的情节:「嗯,乔和那个父亲最後开枪杀死了一堆嬉皮。一阵混乱中,父亲最後杀死了自己的女儿。」
「电影一开始的那个女嬉皮?」我问。
「是的。」
「为什麽他要杀死她?」我问。
「嗯,他不是故意要杀她的」他告诉我。
然後我问:「他很难过吗?」
我妈接话说:「是的,昆汀,他非常难过。」
好吧,我可能睡过了《乔》的後半段,但是电影结束,灯光亮起,我就醒过来了。不一会儿,蒂芬尼双片联映的第二部片开始了,那是一部更夸张的喜剧:《爸爸去哪儿》。
当乔治.席格(George Segal)套上大猩猩衣服,露丝.戈登(Ruth Gordon)一拳打在他的蛋蛋上,这部片就已经征服了我。
在那个年代,喜剧的最高境界莫过於一个穿着大猩猩衣服的人,而唯一比这更有趣的,就是一个人被打蛋蛋。所以,一个穿大猩猩衣服的人被打蛋蛋,应该就是喜剧的天花板了。不用说,这部电影就这样一路欢闹下去。虽然时间已经很晚,我还是把这部电影看到最後。
自从那次之後,我再也没有把《爸爸去哪儿》整部片看完。但许多视觉上的瞬间,已经深深刻印在我的脑中,无论当时我是否真的看懂了。
罗恩.莱布曼(Ron Leibman)扮演乔治.席格的弟弟。他被黑人坏蛋一路追着穿过中央公园。
罗恩在电梯里赤身露体,站在旁边的女人欲哭无泪。
当然,最让我震惊的时刻(从观众的反应来看,其他人也是如此),就是露丝.戈登一口咬住乔治.席格的屁股。
我记得当坏人在公园里追罗恩时,我问妈妈:
「为什麽那些黑人要追他?」
「因为他们在抢劫他。」她说。
「为什麽他们要抢劫他?」我问
然後她说,「因为这是一部喜剧,而他们只是在搞笑。」
就在那一刻,我生命的字典中开始有了嘲讽的概念。当时,我年轻的父母经常去看电影,而且都会带我一起去。我想他们原本大可找个人来解决我(通常都是交由我的祖母桃乐蒂来照顾我),但他们却愿意让我当跟屁虫。不过,他们肯让我当跟屁虫的一大原因是,我知道什麽时候该闭嘴。
在白天,我可以当一个正常的(讨人厌的)小孩。就像大部分的小孩一样,问一堆笨问题,耍孩子气,耍无赖,耍自私。但是,如果他们晚上带我出去,去一家高档餐馆,或者去酒吧(有时他们会带我去,因为科特在钢琴吧演奏),或者夜店(他们也常带我去),或者看电影,甚至与另一对夫妻来个四人约会,我就会心知肚明,这时我应该进入大人模式。如果我想在大人模式里混,我的小屁股最好绷紧一点。基本上,这就是说你不能再问笨的问题,也不要误以为你是这晚上的主角(并不是)。大人们在那里聊天打屁,说说笑笑,开开玩笑。我所能做的是就是闭上嘴巴,让大人们玩他们的,不要耍孩子气干扰他们。我知道没有人真正关心我对於刚刚看完的电影(除非电影很可爱)的看法,或者对这一晚上的感想。倒并不是说如果我违反规则,就会受到严厉处罚。但是我得到的指令,就是表现得成熟乖巧。因为,如果我像个幼稚的讨厌鬼,我就得留在家里与保母过一晚。而他们则出去大玩特玩。我不想待在家里!我想和他们一起出去玩!我想进入成人模式!
在某些方面,我就像一个儿童版的「灰熊人」(Grizzly Man),我在夜晚偷偷观察大人们的自然栖息地。对我来说,闭上嘴巴,睁大眼睛,打开耳朵,就是我的最佳方针。
这,就是小孩不在场的时候,大人所做的事情。
这,就是成年人的社交行为。
这,就是他们在一起说话说的东西。这,就是他们爱做的狗屁事。
这就是他们觉得有趣的狗屁东西。
我不确定这会不会就是我妈的意图,然而,他们正是在教育我在成人世界如何与人互动。他们带我去看电影,我的责任就是坐着看电影,无论我是否喜欢这部电影。
是喔,那些大人们看的电影,有些片真他妈有够赞!
《外科医生》(MASH)、《荒野大镖客三部曲》(Dollars Trilogy)、《血染雪山堡》(Where Eagles Dare)、《教父》(The Godfather)、《紧急追捕令》(Dirty Harry)、《霹雳神探》(The French Connection)、《俏冤家》(The Owl and the Pussycat)和《警网铁金刚》(Bullitt)。然而对一个八、九岁的孩子来说,有些片真是他妈的无聊。《猎爱的人》(Carnal Knowledge)?《女狐》(The Fox)?《绝代美人》(Isadora)?《血腥的星期天》(Sunday Bloody Sunday)?《柳巷芳草》(Klute)?《花落遗恨天》(Goodbye, Columbus)?《模特儿店》(Model Shop)?《狂妇日记》(Diary of a Mad Housewife)?
但是我知道,当他们在看电影时,没有人会在乎我是不是也觉得很有趣。
我确定我以前一定说过这样的话:「嘿,妈,这好无聊。」我也确定她一定回了我一句:「听好,昆汀,如果我们晚上带你出去玩,你不给我好过,下次我们就把你留在家里(和保母一起)。如果你比较想待在家里看电视,而我和你爸爸出去玩,玩个爽──没问题──我们下次就看着办。你自己衡量一下吧。」
好吧,我决定了。我要和他们出去。
规则一:不要当个讨厌鬼。
规则二:看电影时不要问笨问题。
也许电影开始放映时还可以问一、两个问题,接下来,我就得自求多福了。有任何问题,都必须等到电影放完之後才能发问。大部分的情况下,我都能遵守规则。虽然也有例外。有时我妈和她朋友会讲起他们带我去看《猎爱的人》的趣事。亚特.葛芬柯(Art Garfunkel)费尽心机说服甘蒂丝.柏根(Candice Bergen)和他做爱。他们之间的对话长这样:「来吧,我们来做吧?」「我不想做。」「你答应过我你要做的?」「我不想做。」「其他人都在做。」
然後,我用我九岁男童最尖的嗓音,大剌剌地问:「妈……他们想做什麽?」根据我妈的说法,这句话让整个戏院的成年人笑到爆开。
还有,我发现《虎豹小霸王》(Butch Cassidy and the Sundance Kid)结局的定格画面,意义太暧昧不清了。
「发生了什麽事啊?」我记得我有问。
「他们死了。」妈妈告诉我。
「他们死了?」我大叫。
「是的,昆汀,他们死了。」妈妈再次对我确认。
「你怎麽知道?」我机伶地继续问。
「因为当画面定格时,就是暗示那个意思。」她很有耐心地回答我。
我继续追问:「你怎麽知道的?」
「我就是知道。」这是她的回答,但无法让我满意。
「为什麽他们不演出来呢?」我再次追问,开始情绪激动了。
然後,她显然失去了耐心,斩钉截铁地说:「因为他们不想演!」
然後,我只好压低声音,嘀咕着:「他们应该演出来的。」
即使这个结局画面已成影史经典,我还是认同小时候的我:「他们应该演出来的。」
通常我很了解当爸妈在看电影时,并不是向他们丢问题的好时机。我知道我在看大人看的电影,有些东西我无法理解。但是对於我,要去理解《女狐》中桑迪.丹尼斯(Sandy Dennis)和安妮.海伍德(Anne Heywood)之间的女同性恋关系,并不是那麽重要的事。我爸妈玩得很开心,他们晚上出去玩,我可以和他们在一起,这才是最重要的。我也知道,提出问题的适当时机,是电影结束之後,开车回家的路上。
小孩子读大人的书,有些词句他们看不懂。但是根据上下文,根据句子的段落安排,有时他们也可以弄清意思。小孩子看大人的电影,也是如此。
很明显,有些东西就是超出了你的理解范围,你爸妈也希望你看不懂。但是有些东西,即使不能完全洞悉它们的意义,我也能体会个中奥妙。
尤其是那种一屋子成年人都会一起大笑的笑话。在一个挤满成人的空间,我是唯一的小朋友,混在里头一起看成人看的电影,那真的是超酷的。当我听到有人在笑,(通常)我都会猜出那可能是坏坏的东西。有时即使无法领悟,我依然可以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