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电商新规,平台要向税局提供卖家信息;UPS宣布上调2023年公布价,于12月27日生效;11月2日起,欧洲央行决定加息75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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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1.中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正式实施

2022年11月1日起,海关总署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第260号令)开始施行。

办法规定,过境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过境货物运抵出境地,经出境地海关核

2.我国将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10月26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有关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均缴纳消费税,生产(进口)环节税率为36%,批发环节税率为11%。新规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3.新版《药品召回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10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新版《办法》对境内生产并出口药品的召回工作进行了明确

要求境内持有人发现出口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报进口国(地区)药品监管机构和采购方,需要在境外实施召回的,应当按照进口国(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合同的规定组织实施召回。

4.上海发布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实施意见

10月21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本市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实施意见》,11月1日起施行。在金融支持方面,上海将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设立1500亿元人民币专项信贷额度和发行100亿元人民币主题金融债,重点投向外贸领域。《实施意见》提出五方面意见:

一是保障外贸企业稳定经营;

二是加大国际贸易金融服务支持力度;

三是推进外贸进出口结构优化;

四是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五是加强外贸企业服务保障。

5.《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11月1日起实施

日前,深圳重磅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要求,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外国投资者与内资企业同等条件进入;国家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许可准入事项,由外国投资者提出申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同时,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本市重点发展领域如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进行投资。

6.深圳盐田区首发跨境电商专项扶持办法

深圳市盐田区首个跨境电商产业扶持政策《盐田区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正式发布。该《扶持办法》从招商引资、物流科技、金融服务、主体壮大、引培人才、产业空间等六大方面集中发力,加快培育和发展电商产业,打造跨境电商发展的“全产业链生态圈”。

《扶持办法》共17条26项,包括总则、适用范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科技发展、加强金融服务、培育主体做大做强、支持人才聚集、加强产业空间保障、名词解释、补充条款等内容,其中第三条至第八条为具体政策条款,从六个方面为企业提供从注册落户到发展壮大的全生命周期扶持,覆盖落户支持、创新扶持、金融服务等各项支撑。

国外

1.11月起多国将举行大罢工

英国RMT铁路工会将罢工时间从11月3日顺延至11月9日。另利物浦港集装箱业务的工人将在10月24日至11月7日进行为期两周的罢工。

法国将在10月27日和11月10日再次迎来多家工会的跨行业全国罢工,而此次罢工的诉求仍然是提高最低工资和将工资与通货膨胀指数挂钩等。

西班牙瑞安和伏林航空公司的员工计划在未来数日内开启新一轮罢工活动,罢工活动预计将持续至2023年1月。

2.11月2日起,欧洲央行决定加息75个基点

欧洲中央银行10月27日召开货币政策会议,决定将欧元区三大关键利率均上调75个基点。这是欧洲央行今年第三次加息。按照欧洲央行当天公布的货币政策决定,自11月2日起,主要再融资利率、边际借贷利率和存款机制利率将分别上调至2.00%、2.25%和1.50%。

决定说,近几个月来,能源和食品价格飙升、供应瓶颈以及新冠疫情后的需求复苏导致欧元区价格压力扩大和通货膨胀加剧。目前欧元区通胀率仍然过高,并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在目标值之上。欧洲央行预计未来将进一步加息,以确保通胀率及时恢复到2%的中期通胀目标。

3.UPS宣布上调2023年公布价,于12月27日生效

国际快递巨头UPS在其官网中宣布,其2023年运费公布价将会比今年更高,上调幅度将普遍达到6.9%。涨价执行的时间定在今年的12月27日。这个执行时间比之前更早宣布明年涨价的FedEx(联邦快递)提前了一周。

根据UPS官网公布的消息显示,涨价范围包括美国空运、陆运服务以及国际服务,在美国境内以及美国、加拿大和波多黎各之间的重货运输的空运运费将增加6.2%。

另外,快递的滞纳金将从原来的6%提高到8%。并且将所有的附加费都统一称为需求附加费,去掉了之前使用的“峰值附加费”一词。

4.越南电商新规,平台要向税局提供卖家信息

10 月 30 日,越南政府颁布第 91/2022 号法令,对之前颁布的 126/2020 号法令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根据要求,电商平台的经营业主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平台上商品和服务的卖方信息,包括卖方姓名、税号、个人身份证(或公民身份证、护照)、地址、电话、通过平台获得的收入情况。

电商平台必须按照税务机构公布的数据格式,最迟在下一季度的首月最后一天通关税务机构的门户网站定期按季度提供数据。

也就是说,四大电商平台如Shopee、Tiki、Lazada、Sendo,以及其他平台需按原计划向税务机构提交数据即可,不再像之前那样替卖方纳税(当然,税钱肯定是卖家出,只不过平台代替扣缴而已)。

5.越南进口无人机须许可证

越南海关总局要求各海关单位根据越南政府第36/2008/ND-CP号议定有关无人机及超轻型飞行器的管理、第69/2018/ND-CP号议定有关外贸管理法若干施行细则,及越南资讯通讯部2022年5月16日第02/2022/TT-BTTT号公告规定属于越南资讯通讯部管理的《可造成安全失控之产品暨货物清单》等法律文件之规定办理无人机(Flycam)的进口手续。

根据上述文件之规定,登记进口报关单时,申报人须持有已与越南公安部、国防部达成共识由权责机关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并在进口报关单上填写许可证之编号。

另外,办理海关手续时,申报人须通过海关电子资讯处理系统缴交《品质国家行政机关检查申请书》。

有关产品货物分类及适用的税务政策,越南海关总局要求各海关单位根据海关总局2022年9月15日第3831/TCHQ-XNK号函统一办理。

5.缅甸启用2022年缅甸海关税则

缅甸计划暨财政部部长办公室第84/2022号公告及海关局内部第16/2022号指令,宣布将自2022年10月18日起启用2022年缅甸海关税则(2022 Customs Tariff of Myanmar)。

缅甸海关税则为每5年更新一版,2022年新版缅甸海关税则电子版可至海关局官网下载查阅:

https://www.customs.gov.mm/sites/default/files/UpPDF/Customs%20Tariff%20of%20Myanmar%202022.pdf

6.澳洲11月起执行全面禁塑令

从11月1日起,澳大利亚新州将全面禁止销售塑料吸管、搅拌器、餐具和棉签,其他司法管辖区也将以自己的速度采取类似措施。

新州的禁令还将包括聚苯乙烯食品包装和个人护理产品中的微珠。据悉,自今年6月以来,新州已经禁止使用轻质塑料袋。销售违禁物品的企业将面临高达5.5万澳元的罚款,继续故意藐视规定的企业将面临高达27.5万澳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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